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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10-01-25 15:25: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陕西省进行高中课程改革后的第一次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09年1月17日至18日举行。11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关于考试的相关通知中明确: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考查类科目,将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并组织实施。

    据了解,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包括统考类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和考查类科目。2009年1月的学业水平考试的笔试类统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操作类统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1月17日考物理、化学、生物,1月18日考地理、历史,各科目的笔试时量均为90分钟。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考查类科目,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并组织实施。据悉,西安市相关考试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中。

    陕西省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统考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类科目成绩使用等级制呈现,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该省在此前公布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中明确:在高中学习期间,凡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或同意组织的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免于参加获奖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A等。

    由于高中课改后,陕西省高中教材有2-3个版本试验教材存在,本次明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将以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统考科目命题将充分考虑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不同版本实验教材的兼容性,不以各学科的任一版本实验教材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或唯一依据。禁止任何版本实验教材的编写、出版单位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中宣传自己版本实验教材的唯一性和权威性。(2008年11月24日)

陕西省新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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